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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地宫夺宝 (6/8)

中途找了个岛屿休整了一番后,小船继续航行。四天以后,终于到达了洛丹伦大陆。

万兽平原,位于洛丹伦大陆的东南部,面积广阔,沃野千里。但这里没有农田,也没有城市,有的只是到处乱蹿的野兽,因而得名万兽平原。

踏上万兽平原,眼前可以说没有路了,也可以说到处都是路,因为视野里只有一片开阔的土地。放眼望去,辽阔的大平原上奔跑着各种野兽,充满了活力。

根据雇佣兵公会发的详细地图显示,这里离任务地点还有一天的路程。而在万兽平原外围,一样有着帝国修建的公路,和公路边的驿站。

此时是傍晚,如果不能在入夜前找到驿站,两人就只能露宿荒野了。

幸好地图画得很完善,清晰地标记出了附近所有驿站的位置。

两人顺着公路走了下去,然后就被灯火吸引到了附近的一间驿站。在这种荒野之地,虽然也有驿站,却比繁荣的特图加岛冷清多了。而且万兽平原是怪兽横行的大凶之地,这里的冒险者的实力都非常强,像特图加岛上一样的垃圾货色很难找到了。

走进驿站,小小的餐厅里坐着几桌人,所有人都是兵器在身,兵器放在不远处方便拿的地方,虽然都在吃喝,但气氛非常沉重。像特图加岛驿站里一样高声谈笑的人,在此处已经绝迹了。

两人来到吧台,随便点了些食品饮料,找了一张桌子坐下。

其实,两人此时的装束也非常有佣兵的感觉,放在这一屋子雇佣兵中,一点也不显得另类。德雷克斯身材壮硕,穿着皮甲,背着大砍刀;奥蕾莉雅换上了蓝色的魔法师长袍,又用高高的兜帽罩住了半张脸,还背着一根魔法杖,不细看也会以为是个男魔法师。

但是因为进来得晚,两个人还是得到了充分的关注。在大门被打开的一刻,就有不少眼光向这里汇聚过来。

两人落座,奥蕾莉雅摘下兜帽,黑色的长发没有扎辫,像瀑布一样倾斜下来,乌云一样堆在肩头。魔族特有的黑色头发,就这样出现在了一个一点也不像魔族的妙龄少女身上。正巧看到这边的几个人,全都看呆了。

好美的姑娘啊。

就连德雷克斯看到她甩头发的优雅动作,都不由得犯了一下花痴。但他随后想到,美丽的东西一般都是非常危险而且难以控制的,自己和她混熟以后,抗击打能力直线上升。

不出两人所料,女孩子在雇佣兵中是稀有生物,尤其是黑头发的美女。如果不扮一下男装,很快就会有人来找他们搭讪了。果然,一个粗壮的声音从邻桌传来:“小妞,你是路过还是接了任务?”声音中并没有**邪之意,但是这人嗓门极大,全驿站的人都听见了“小妞”两个字。

奥蕾莉雅微恼,转过头看着邻桌。

此时,那穿黑衣服的男人也走了过来。走近以后,德雷克斯才发现,这人也是颇为壮实,肌肉比自己还发达,即使穿着厚厚的衣服也难以掩盖他的强壮,反倒是宽松的武士袍被他撑得鼓鼓囊囊。这人虽然强壮,却是一副文士风范,戴着高高的黑色礼帽,两撇浓黑的大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,脸上带着儒雅的笑容。他怀中抱着一个古典的木质吉他,显得很有品味。

在这黑衣男人身后,还站着四个人,五人一般装束,都是身着武士服,颜色或黑或白或灰或深蓝,不一而足。另四个人身上,都带有长剑。

“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维斯塔,35岁,职业是战士系的剑客,b级。这几位是我的朋友,他们也是用剑的,都是c级。我们的佣兵团叫剑士兄弟会,b级。”

“维斯塔?”周围几桌的佣兵们都是一阵惊叹,这个名字显然在佣兵圈里很响。

德雷克斯不知道内中详情,偷偷问那老矮人:“老爷爷,维斯塔是什么人啊?我们两个是刚成为佣兵的,很多事都不知道。”

老矮人说:“维斯塔,东海佣兵团剑士兄弟会的队长,人称‘剑胆琴心’,既是说他为人正派,也是他武功的写照。他抱着的那把吉他里藏着剑,杀人于无形之中,实力是很强的。他修习的武功叫回风落雁剑,听说是琴中藏剑,剑发琴音,说得很厉害,不过我也没见过他出手。”

维斯塔对老矮人笑了笑,谦虚道:“老人家过奖了,我哪有那么高的本事,承蒙大家抬爱而已。”

老矮人说:“我叫德里罗,矮人族,b级战士,属于十二飞鹰堡的第七独立小队。我的伙伴就是这几位兄弟了——兰德,魔兽骑士,b级,他的坐骑是一只南疆虎。莱恩,弓箭手,c级。斯诺克,炼金术师,b级。林斯莱克,精灵族,大魔法师,b级。”

早在老人说出十二飞鹰堡的名号时,屋子里的众人再一次哗然。剑士兄弟会只是东海比较有名的佣兵团队而已,而十二飞鹰堡,可是大名鼎鼎的五霸之一。众人纷纷想,十二飞鹰堡对此次任务颇为重视,屡次派精英分队前往,看来是志在必得了。

虽然这个小队只有五个人,却有着四个b级高手,其中还有一个是精灵族大魔法师,实力不可小觑。

德里罗说:“十二飞鹰堡曾经派出一支精锐小队去完成任务,其中还有一个a级强者,想不到竟然全军覆没。所以我认为这次任务一定非常危险,如果想要活着回来,我们这些人一定要团结一心,共同战斗,千万不能再有内部矛盾。”

“算我们一个。”一个身穿轻甲的年轻人挤进了几人的小圈子,“我叫赫克托尔,是北国雪狼骑兵团的队长,我们的佣兵团是c级佣兵团,这次跟着我来的是6个人,都是有雪狼坐骑的,2个骑士,3个元素魔法师,1个牧师,都是c级。”

“欢迎你们!”维斯塔热情地和赫克托尔握手,“欢迎雪狼骑兵团的兄弟们。”

“还有我们!”兽人队伍的领导者也发话了,“我们没有佣兵团,只是四个兽族战士,他们三个都是c级,我是b级。我叫蒙哥·卡恩,这几位是我的弟弟,伯卡·卡恩,布鲁·卡恩,威尔·卡恩。”

除了这四伙成建制的队伍,剩下的就都是散户了。

“我们两个属于魔族的幽冥佣兵团,都是亡灵法师。”坐在角落里的两个身穿黑袍的男子凑了过来,“我们因为赌博,触犯了佣兵团的法令,被流放出来,所以……”

“不管你们是什么族,我们欢迎一切愿意加入的人。”维斯塔对谁都是一样,热情而不失礼数,握住一个亡灵法师的手,“从现在开始,我们就是战友。”

两个亡灵法师非常感动,连连点着头。

餐厅里没有人再说话了,看来在这里吃饭的人都组成了团队。德雷克斯道:“我叫德雷克斯,c级战士兼c级魔法师。这位小姐叫奥蕾莉雅,c级魔法师。”

“哦?小兄弟是魔武兼修的?”维斯塔略带惊异地看了看德雷克斯。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人,居然能把战士和魔法师的等级都练到c,也是不简单的。

经过一番商议,这个24人的混合队伍选出了指挥,由德里罗、蒙哥和维斯塔三人组成指挥小组。

德里罗说:“大家早点休息吧,明天早起赶路。”

看着散去的众人,德里罗有些感慨,这些今天还生龙活虎、高喊干杯的人,又有几个能完好无损地回来?

也许,一个都回不来吧。

老矮人沧桑地笑了笑,和他的队友一起,走向他们的房间。

这是执行任务之前的最后一夜,第二天一早,24个人按照部署组成队伍,浩浩****地开进了万兽平原。

上路之后,众人才发现,看上去憨憨傻傻的蒙哥,竟然是龙骑士。

他的坐骑是一只巨大的黑色地龙。地龙,可以看做是龙的远房亲戚,但是它的实力比龙差得多,体型也比龙小得多,只有两三个大象的体积,并且没有翅膀,不会飞,只能跑。其战斗能力也比龙差得远,根本不会魔法,肉搏能力约等于七八只狮子老虎。

但和真正的巨龙相比,地龙容易找,也容易驯服,再加上战斗力也还过得去,所以仍然是冒险者们钟爱的召唤兽之一。无论是帝国还是各大佣兵团,都视龙骑士若珍宝,他们说的龙骑士,其实并不是巨龙骑士,而是地龙骑士或飞龙骑士。

即使国力强如帝国,也只有2个龙骑士百人队,其中100地龙骑士,100飞龙骑士,这是帝国最精锐的军队,不是大战不出动。而真正的巨龙骑士,不能说没有,数量是极为稀少的,说是百万里挑一都说多了。一个巨龙骑士到帝国求职,立刻就能当上少将或中将。

走了半日,中午就地休息,吃些干粮,继续前进。

“大家打起精神,提高警惕。”维斯塔的声音用精神通讯的方法出现在每一个人的脑海中,“我们已经走到了地图上标记的任务地点,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出现。”